任懷忠私分國有資產(chǎn)罪、受賄罪等鄭俊友、錢東仁等私分國有資產(chǎn)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案號:(2015)宿中刑二初字第00005號
判決日期:2016-08-08
法院: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檢察院以宿檢訴刑訴〔2015〕32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任懷忠犯私分國有資產(chǎn)罪、受賄罪、貪污罪,被告人鄭俊友、錢東仁、陳運懷犯私分國有資產(chǎn)罪,于2015年9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訴,2016年4月27日以宿檢訴刑追訴〔2016〕1號追加起訴決定書追加指控被告人任懷忠、陳運懷、錢東仁犯串通投標罪。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分別于2015年10月21日、2016年6月21日兩次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檢察院指派代理檢察員沈曉明、趙靜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任懷忠及其辯護人董永斌,被告人鄭俊友及其辯護人吳加茂、吳以森,被告人錢東仁及其辯護人張志勇、王安桂,被告人陳運懷及其辯護人魯銀娣到庭參加訴訟。在本院審理期間,因檢察機關(guān)認為需要補充偵查,兩次提出延期審理建議,本院分別于2015年12月8日、2016年4月5日兩次作出延期審理決定,因公訴機關(guān)追加起訴新的罪名和犯罪事實,審限重新計算,2016年7月27日報請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審限延長三個月?,F(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6-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