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蘭兵與河北國驊建設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河北春華建筑勞務分包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冀0109民初4626號
判決日期:2018-04-26
法院:石家莊市藁城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王蘭兵與被告河北國驊建設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驊公司)、被告河北春華建筑勞務分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春華公司)、權開春、郝偉娜、白永卓、郝三正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21日簡易程序立案后,依法裁定適用普通程序,于2018年4月11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王蘭兵、委托訴訟代理人賈秀江、被告國驊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施振英、春華公司、權開春、郝偉娜的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強英軍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白永卓、郝三正經(jīng)公告送達開庭傳票,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8-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