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興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思支行與韓桂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zhí)行裁定書
案號:(2016)蘇1283執(zhí)字第205號
判決日期:2016-06-13
法院:泰興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關于江蘇泰興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思支行與被執(zhí)行人韓桂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11日作出的(2015)泰宣商初字第0026號民事判決書已發(fā)生法律效力。被執(zhí)行人韓桂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權利人于2016年1月13日向本院申請執(zhí)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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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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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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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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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