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海潤環(huán)境工程有限公司、山東隆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魯03民終171號
判決日期:2017-03-21
法院: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淄博海潤環(huán)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潤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山東隆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華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高青縣人民法院(2015)高商初字第464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7年1月24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海潤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趙東,被上訴人隆華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王秀磊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7-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