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娥、楊燕等與海寧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寧市公路管理段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4)嘉海民初字第4327號
判決日期:2015-03-25
法院:海寧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沈明娥、楊燕、楊某乙訴被告海寧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投公司)、浙江省海寧市公路管理段(海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隊、01省道海寧超限運輸檢測站)(以下簡稱:公路管理段)生命權(quán)糾紛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3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高蘇燕適用簡易程序,于2015年1月7日公開開庭進行審理。原告楊燕、三原告委托代理人戴曉燕,被告交投公司委托代理人唐力,被告公路管理段委托代理人吳金龍、祁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5-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