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才根、狄友龍等建設(shè)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民事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蘇03民終5628號
判決日期:2021-10-09
法院: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蔣才根因與被上訴人狄友龍,原審被告中國十九冶集團有限公司、江蘇河馬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建設(shè)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徐州市銅山區(qū)人民法院(2020)蘇0312民初1104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本案按上訴人蔣才根撤回上訴處理。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張偉
審判員李琳
審判員王素芳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董新西
書記員陸瀅冰
判決日期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