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全、郁萬勇等非訴財產保全審查非訴保全審查裁定書
案號:(2020)魯0125財保232號
判決日期:2021-10-09
法院:濟南市濟陽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李秀全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郁萬勇名下的銀行存款20000元、凍結被申請人山東省顯通安裝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存款110000元,或查封二被申請人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并以亞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一、凍結被申請人郁萬勇名下的銀行存款20000元或查封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二、凍結被申請人山東省顯通安裝有限公司名的銀行存款110000元或查封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陳奉國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書記員張曉
判決日期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