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博遠機電科技有限公司、廣西建工集團海河水利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桂0108民初1745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10-08
法院:南寧市良慶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貴州博遠機電科技有限公司訴被告廣西建工集團海河水利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關于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03月25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本案轉為普通程序審理
合議庭
審判長陳勝貴
審判員曾明慧
人民陪審員銀玉樂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趙雪嬋
書記員覃培峰
判決日期
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