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會成與北京房地集團有限公司等排除妨害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京03民終12137號
判決日期:2021-09-08
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周會成因與被上訴人北京房地集團有限公司、王義端排除妨害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2020)京0105民初671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根據(j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qū)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本院依法適用第二審程序,由審判員獨任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本案按照上訴人周會成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員蘇麗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孫菲
判決日期
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