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瓊、貴州盤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財產(chǎn)損害賠償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黔0281民初4864號
判決日期:2021-08-27
法院:盤州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張瓊與貴州盤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財產(chǎn)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原告張瓊于2021年8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許原告張瓊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400元,由原告張瓊負擔(dān)
合議庭
審判員王孝堯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書記員柳西
判決日期
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