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春雨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與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臨港置地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津0116民初11284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7-13
法院:天津市濱海新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天津春雨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臨港置地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6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天津春雨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計12783.5元,由原告負擔(已繳納)
合議庭
審判員張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書記員劉靜
判決日期
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