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臣星與楊海征、中建國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勞務(wù)者受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0823民初2619號
判決日期:2021-08-02
法院:河南省武陟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李臣星訴被告楊海征、中建國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勞務(wù)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1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許原告李臣星撤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1130元,由原告承擔
合議庭
審判員李明達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書記員梁永昌
判決日期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