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強與丁廣福、陜西省三秦建設(shè)集團總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0102民初4711號
判決日期:2021-06-17
法院:河南省鄭州市中原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徐立強與被告丁廣福、陜西省三秦建設(shè)集團總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9日立案。原告徐立強于2021年5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許原告徐立強撤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計1529元,由原告徐立強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李曉玲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李洋
判決日期
202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