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闌珊機械工程有限公司與安徽虹達道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虹達道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廬江分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皖0124民初2151號
判決日期:2021-06-09
法院:廬江縣人民法院
當(dāng)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闌珊機械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安徽虹達道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虹達道路橋梁工程有限公司廬江分公司、廬江樂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原告安徽闌珊機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zhǔn)許原告安徽闌珊機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639元,由原告安徽闌珊機械工程有限公司負擔(dān)
合議庭
審判員包玲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書記員周諶斕
判決日期
202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