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鋼集團生活服務有限公司與母小洪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川0402民初633號
判決日期:2021-06-02
法院:攀枝花市東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攀鋼集團生活服務有限公司與被告母小洪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0日立案。原告攀鋼集團生活服務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予攀鋼集團生活服務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70元,減半收取35元,由攀鋼集團生活服務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賈幼蔓
人民陪審員江洪先
人民陪審員冉柏林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書記員李思琪
判決日期
202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