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敏、吳翊杰侵權責任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閩01民終7745號
判決日期:2021-05-17
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林曉敏、吳翊杰、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交隧道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中交海峽建設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不服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人民法院(2019)閩0104民初343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一、撤銷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人民法院(2019)閩0104民初3438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fā)回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林曉敏、吳翊杰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12781.4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唐文生
審判員黃鋒
審判員金光玉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游佳
書記員蔡志前
判決日期
202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