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會與常蘭、馬國金、山東益通安裝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陜0422民初703號
判決日期:2021-04-30
法院:陜西省三原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姜明會與被告常蘭、馬國金、山東益通安裝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申請人姜明會于2021年2月26日向本院申請財產(chǎn)保全,要求依法凍結(jié)被申請人常蘭、馬國金、山東益通安裝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名下存款及等值財產(chǎn)600000元。申請人并提供陜西國辰訴訟保全擔保有限公司(2021)三原法訴保函字第102號擔保函作為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對被申請人常蘭、馬國金、山東益通安裝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名下存款及等值財產(chǎn)600000元予以凍結(jié),期限為一年。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本裁定的執(zhí)行
合議庭
審判員王景峰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李敏
判決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