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縣天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劉濤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魯11民終222號
判決日期:2021-04-19
法院:山東省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沂南縣天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劉濤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日照市東港區(qū)人民法院(2019)魯1102民初880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一、撤銷日照市東港區(qū)人民法院(2019)魯1102民初8803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fā)回日照市東港區(qū)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沂南縣天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預繳的二審案件受理費11076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公衍義
審判員王林林
審判員李曉艷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王彥祺
書記員周韻揚
判決日期
202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