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精品自产拍在线少密芽,国产自产v一区二区三区c,l国产亚洲视频资源在线观看,99热门精品一区二区三区无码,瓜子小说网,亭亭玉立逗骄阳txt新浪,古文观止txt下载

首頁> 查企業(yè)>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裁判文書詳情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信譽良好
注冊資本:52637萬元
法定代表人:宗慶后
聯(lián)系方式:0571-87880537
注冊時間:1993-02-03
公司地址:杭州市清泰街160號
簡介:
娃哈哈系列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銷售。 按經(jīng)貿部批準的目錄,以原杭州娃哈哈集團公司名義經(jīng)營集團公司及成員企業(yè)自產(chǎn)產(chǎn)品、相關技術出口業(yè)務和生產(chǎn)所需原輔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關技術的進口業(yè)務,開展“三來一補”業(yè)務。商業(yè)、飲食業(yè)、服務業(yè)的投資開發(fā);建筑材料、金屬材料、機電設備、家用電器、化工產(chǎn)品(不含危險品及易制毒品)、計算機軟硬件及外部設備、電子元器件、儀器儀表的銷售;生物工程技術、機電產(chǎn)品、計算機技術開發(fā)及咨詢服務,物資倉儲(不含危險品),旅游接待服務。
展開
王濤與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經(jīng)濟補償金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20)渝05民終7283號         判決日期:2021-03-31         法院: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王濤因與被上訴人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娃哈哈公司)經(jīng)濟補償金糾紛一案,不服重慶市渝中區(qū)人民法院(2020)渝0103民初1896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上訴人王濤上訴請求:一、請求撤銷(2020)渝0103民初18963號民事判決書第二項;2、請求改判被上訴人向上訴人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234003.8元或發(fā)回重審;3、一審、二審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上訴理由:一、一審判決事實明顯錯誤,對明顯不利被上訴人的事實不加審查,對法律上正確、存在的事實不予認定。1、被上訴人強行對上訴人調崗,調崗后工資明顯下降,令到上訴人無法生存。被上訴人為達到無成本辭退上訴人的目的,故意將上訴人調崗分管一家沒有業(yè)績的客戶江小白,故意令上訴人沒有收入,令上訴人知難而退自行辭職。被上訴人自己提供的證據(jù)同事劉娟的工獎截圖,該同事除了掛靠江小白,還同時掛靠其它客戶,并不像上訴人一樣只掛靠一個單一客戶,所以劉娟是有其它客戶的銷售額,有獎金的。而上訴人僅有這么一個客戶,該客戶旺季才有業(yè)績,被上訴人在一審庭審自稱該客戶是定制客戶,7-9月份才有業(yè)績,10月份之后就沒有業(yè)績。上訴人也向被上訴人反映該情況,要求調整分管客戶,但是被上訴人為了達到無成本清退上訴人的目的,無動于衷,一直置之不理。而客戶的調整是被上訴人單方面決定的,上訴人只有服從,無法變更。2、被上訴人做出變更上訴人工資的依據(jù)明顯不是民主程序做出的。被上訴人的所謂民主程序就是幾個人簽名同意,而這些人是誰,如何產(chǎn)生,代表了哪個選區(qū),全部不符合《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的規(guī)定。上訴人在一審對此也質疑被上訴人,被上訴人根本也不解釋、不說明,一審草率認定這就是真實的民主程序。被上訴人所提交的資料僅是一些復印件、打印件,連公司公章都沒有,都沒有提供原件核對。上訴人對其真實性不確認,一審法官也不要求被上訴人提供原件,也沒有要求被上訴人解釋。3、即使所謂民主程序制定合法,但是其制定出來的制度也沒有公示,也沒有告知上訴人本人,不能強制上訴人執(zhí)行,也不能據(jù)此降低上訴人的工資。這是本案最為關鍵的地方,被上訴人降低上訴人的工資都沒有合法依據(jù),就應該承擔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的責任。將上訴人的基本工資變更為最低工資,這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被上訴人既無公示,也不告知勞動者。被上訴人自行降低上訴人的工資沒有合法依據(jù)。被上訴人將上訴人的工資從2019年10月份的4500元自2019年11月之后直接降為1800元,而這份所謂工資方案變更文件在上訴人提起勞動仲裁后、另一員工童海軍勞動仲裁案已開庭后的2020年7月21日才通知各銷售人員學習,可證實了被上訴人的代理人李瓊在庭上所說沒有通知到上訴人的自認是符合客觀事實的。4、按照被上訴人的說法以及一審認定,浙江娃哈哈食品飲料營銷有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主體,與上訴人不是勞動合同關系,不需承擔相應責任【案號(2020)渝0103民初18985號民事判決書第三頁第二段】。既然這樣,被上訴人提交的證據(jù)中部分民主程序中的資料、所謂的減少上訴人工資的銷售通報都不是被上訴人做出的,一審法院卻以這些材料為依據(jù)認定對上訴人的減發(fā)工資合法有效,這個在同一個庭審案件中自相矛盾的說辭,從該處也明顯看出一審判決明顯錯誤。二、一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片面認定被上訴人已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上訴人的客戶是被上訴人分配的,不能自行變更的,并且上訴人正常上班,每天按時打卡,正常付出勞動,遵守被上訴人的管理制度,銷售業(yè)績及獎金高低完全取決于被上訴人。之前上訴人也是區(qū)域經(jīng)理、大客戶經(jīng)理,工資也比較高,給被上訴人突然調整分管客戶、多月不發(fā)工資。綜上,被上訴人為達到無成本地清退曾經(jīng)對其做過重大貢獻的老員工,對已經(jīng)壓榨盡剩余價值的老員工,就開始采取調崗、降薪的手段逼迫員工自行離職,故意將之前一直拿高工資的上訴人調離到?jīng)]有業(yè)績的崗位,令上訴人半年拿不到一分錢,令上訴人生活無以為繼,企圖令上訴人知難而退。補充意見如下:上訴人生活工作居住在重慶市,應享受到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保障,并且被上訴人審提交的證據(jù)第二組的文件《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工資協(xié)議(修訂稿)》第三條同樣規(guī)定要求銷售人員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重慶市2019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中規(guī)定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的項目第四點,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規(guī)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以上文件及法律規(guī)定均保證上訴人的最低工資應不包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被上訴人娃哈哈公司辯稱,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駁回上訴人上訴請求。 王濤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判決確認原告與被告的勞動關系于2020年5月18日解除;2、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234003.8元。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00年7月14日,王濤進入娃哈哈公司從事銷售工作,職務為客戶經(jīng)理。2019年3月20日,娃哈哈公司(合同中稱甲方)與王濤(合同中稱乙方)簽訂了從2019年4月1日起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約定:乙方的工作內容為行政及營銷類。該合同第九條約定:“勞動報酬:1、乙方月勞動報酬為2010元,其中固定工資依據(jù)甲方薪酬管理制度,按照崗位級別套級后確定;獎金、津貼、補貼等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結合甲方具體經(jīng)營情況及乙方工作績效等確定執(zhí)行。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可根據(jù)其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結合乙方崗位級別調整等情況對乙方的薪酬標準進行調整?!?、勞動報酬按月發(fā)放,甲方不得無故拖欠。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5、年終獎系甲方給予業(yè)績優(yōu)秀、忠誠穩(wěn)定的員工的年度特別獎勵,甲方將根據(jù)企業(yè)經(jīng)營情況、乙方業(yè)績表現(xiàn)予以確定,乙方在發(fā)放日前離職或提出離職等情況下,甲方有權取消獎勵?!彪p方還對其他事項進行了約定。 2020年5月18日,王濤以娃哈哈公司拖欠其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8日期間的工資為由通知娃哈哈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雙方勞動關系于同日解除。 2020年5月18日,王濤以娃哈哈公司為被申請人向重慶市渝中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18日的工資差額11534.41元。2020年5月25日,該委以本案無《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二條第一款所規(guī)定的情形,出具了編號為2020-928號《證明》,王濤乃以本案請求訴至法院,要求處理。 一審審理中,雙方一致確認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8日期間娃哈哈公司為王濤繳納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娃哈哈公司為王濤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至2020年5月,從6月開始未繳納。其中王濤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為每月3094.84元。 對雙方爭議的被告是否存在拖欠原告工資和經(jīng)濟補償金的事實,王濤舉示了來源于被告銷售管理系統(tǒng)的出勤記錄和銷售人員工獎實發(fā)明細查詢截圖、借記卡賬戶歷史明細清單,擬證明直至2020年5月18日王濤都在正常上班,在2019年10月以前王濤每月工資均在4500元以上,被告沒有支付原告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8日期間的工資。 娃哈哈公司質證認為,對王濤舉示的上述證據(jù)的真實性無異議,但不能達到其證明目的。 娃哈哈公司為證明其主張,舉示了下列證據(jù): 1、關于變更《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2019年度工資協(xié)議》有關銷售人員最低工資標準條款的報告及職工代表表決簽名表, 2、企業(yè)工資協(xié)議申報表, 3、工資協(xié)議協(xié)商記錄, 4、工資協(xié)議(修訂稿), 5、娃哈哈銷售管理系統(tǒng)(劉某), 6、王濤社保查詢記錄及五險一金個人部分金額, 7、王濤2019年11月份之后的銷售數(shù)據(jù)(當庭打開娃哈哈公司的獎金管理新系統(tǒng))。 以上證據(jù)擬證明:被告通過民主程序制定了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客戶經(jīng)理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間當月業(yè)績在10萬以下按照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發(fā)放。王濤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期間銷售業(yè)績?yōu)?,故其工資標準為重慶一類地區(qū)最低工資1800元/月。 王濤質證認為,對娃哈哈公司舉示的上述證據(jù)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lián)性均不予確認。 一審經(jīng)審查,娃哈哈公司對王濤舉示的證據(jù)真實性無異議,一審法院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對娃哈哈公司舉示的證1至證4,因出示原件核對,一審法院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對證5和證7,因娃哈哈公司當庭打開其系統(tǒng)核對且王濤舉示的部分證據(jù)也來源于該系統(tǒng)截圖,一審法院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對其余證據(jù)的真實性,一審法院將結合全案進行綜合評定。上述證據(jù)能夠證明如下事實:2019年10月16日,娃哈哈公司第七屆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了《關于變更有關銷售人員最低工資標準條款的報告》,規(guī)定: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間客戶經(jīng)理當月業(yè)績10萬以下則按照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發(fā)放。王濤在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期間銷售業(yè)績?yōu)?。2019年9月、10月王濤的造冊工資均為4500元/月。 一審審理中,娃哈哈公司陳述2020年1月21日向王濤支付的769元系由返還的稅金379元、通訊費180元和工資210元(補齊工資至2010元)構成,并當庭打開其系統(tǒng)核對。王濤陳述該金額就是獎金,王濤的銷售業(yè)績不可能為0。 一審法院認為,本案中,原告于2020年5月18日以被告拖欠其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8日期間的工資為由,通知娃哈哈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雙方勞動關系于同日解除。 關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234003.8元的訴訟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本案中,原告據(jù)以要求被告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的事實依據(jù)為被告拖欠其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8日期間的工資而通知被告解除勞動關系。根據(jù)查明的事實,原、被告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從2019年4月1日起原告的工資標準為2010元/月,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8日期間,原告的銷售業(yè)績?yōu)?,被告為原告繳納了該期間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合計為3094.84元/月,因此,被告不存在拖欠原告工資的事實,故原告以此為由通知被告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與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不符,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部分不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判決:一、確認原告王濤與被告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的勞動關系于2020年5月18日解除;二、駁回原告王濤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0元,減半收取計5元,由原告王濤負擔。 二審中,上訴人王濤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證據(jù):一、為證明被上訴人于2020年7月21日要求各地銷售人員學習工獎政策,晚于上訴人提出勞動仲裁時間,工獎政策沒有公示,沒有告知上訴人,提交了《銷售人員工資政策學習記錄郵件截圖》及《銷售人員工獎政策學習記錄》;二、為證明同事劉娟除了掛靠江小白,還同時掛靠其它客戶所以有獎金,提交了《同事劉娟的客戶掛靠微信截圖》;三、為證明被上訴人單方自行決定降低員工工資標準,未與員工協(xié)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也未經(jīng)過民主程序變更,提交了另案中被上訴人舉示的《杭娃銷通報[2019]26號、100號、146號》。被上訴人質證認為,前兩份證據(jù)不屬于新證據(jù)的范疇,與本案沒有直接關聯(lián)作用,第三份證據(jù)不能達到上訴人的證明目的。 二審查明的其他事實與一審法院審理查明的一致
判決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二審案件受理費10元,由上訴人王濤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合議庭
審判長吳杰 審判員錢昳心 審判員肖飛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劉琳妍 書記員高廣宇
判決日期
2021-03-31

發(fā)布招標/采購信息

打開微信"掃一掃"添加客服咨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