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充世紀城(中南)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zhí)行實施類執(zhí)行通知書
案號:(2021)川13執(zhí)保5號
判決日期:2021-03-19
法院: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關于申請人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南充世紀城(中南)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成都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現已依照(2020)川13民初325號民事裁定書進行保全,保全情況如下:
經向南充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送達民事裁定書及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對被申請人南充世紀城(中南)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南充市順慶區(qū)××路××號××號樓××房××路××號××號樓××房××路××號××號樓××房××路××號××房××的財產共計34918317.08元予以查封(詳見查封清單),查封期限為三年(自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
至此,(2021)川13執(zhí)保5號一案已辦理完畢,現予結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判決日期
202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