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朋云與無錫市園林古典建筑有限公司、唐有清生命權(quán)、健康權(quán)、身體權(quán)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蘇0211民初666號
判決日期:2021-03-12
法院: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李朋云與被告無錫市園林古典建筑有限公司、唐有清生命權(quán)、健康權(quán)、身體權(quán)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原告李朋云于2021年3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許原告李朋云撤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計625元,由原告李朋云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蘇建春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法官助理許丹
書記員袁明敏
判決日期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