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電建集團有限公司與張洪斌勞動爭議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0902民初5240號
判決日期:2021-01-29
法院: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泰山電建集團有限公司訴被告張洪斌勞動爭議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6日立案。原告泰山電建集團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出對被告的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許原告泰山電建集團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5元由原告泰山電建集團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牛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書記員張玉璽
判決日期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