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爽與雍彥學(xué)勞務(wù)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川1824民初847號
判決日期:2021-01-22
法院:石棉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李爽與被告雍彥學(xué),第三人尤廣順、張水發(fā)、賈龍妮、漢源九襄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zé)任公司勞務(wù)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3日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李爽于2020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申請,撤回對被告雍彥學(xué),第三人尤廣順、張水發(fā)、賈龍妮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許原告李爽撤回對被告雍彥學(xué),第三人尤廣順、張水發(fā)、賈龍妮的起訴
合議庭
審判員劉曉晶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李根茂
判決日期
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