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惠農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與彰武縣興寶玉米專業(yè)合作社種植、養(yǎng)殖回收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遼0922民初2305號
判決日期:2020-12-30
法院:遼寧省彰武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惠農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與被告彰武縣興寶玉米專業(yè)合作社種植、養(yǎng)殖回收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原告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惠農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自愿向本院申請撤回訴訟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惠農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5097元,退還原告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惠農生物質熱電有限公司
合議庭
審判長王楠
審判員趙斌
人民陪審員王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王佳
判決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