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徽商建材有限公司與甘肅武威高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趙軍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甘0123民初3654號
判決日期:2020-12-28
法院:榆中縣人民法院
當(dāng)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蘭州徽商建材有限公司與被告甘肅武威高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趙軍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蘭州徽商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zhǔn)予原告蘭州徽商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fèi)6104元(已減半收取),保全費(fèi)4724元,合計(jì)10828元,由原告蘭州徽商建材有限公司負(fù)擔(dān)
合議庭
審判員賈常玲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書記員張哲銘
判決日期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