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秀中、葉秀文、石棉縣公安局等報復陷害罪再審審查與審判監(jiān)督行政裁定書
案號:(2020)川行申918號
判決日期:2020-12-16
法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葉秀中、葉秀文因訴石棉縣公安局、雅安市公安局其他(公安)行政撤銷一案,不服四川省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川18行終20號行政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xiàn)已審查終結(jié)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葉秀中、葉秀文申請再審稱,原審判決沒有事實和依據(jù),全文是捏造的,無中生有。2019年4月6日,葉秀成在我的林地內(nèi),將嫁接成活的核桃樹全部毀壞,又毀壞我種植的洋芋、豌豆、胡豆,我向公安局報案后,公安局、林業(yè)局、鄉(xiāng)政府多人到現(xiàn)場拍照,有事實依據(jù),他們包庇不處理。2018年、2017年、1999年,我栽種在林地內(nèi)的杉木苗、李子樹被葉秀成、葉琪彬全部扯光。葉秀成等人毀壞農(nóng)作物,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受到嚴懲。四川省石棉縣人民法院既然受理(1996)石民初字第169號民事案件,應該判葉秀成、葉琪彬等人誣告罪。綜上,請求:1.撤銷二審判決;2.撤銷四川省石棉縣人民法院(1997)石刑初字第48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3.撤銷雅安市公安局雅公復決字﹝2019﹞6號《行政復議決定書》;4.撤銷石棉縣公安局石公(回)行終止決字﹝2019﹞1號《終止案件調(diào)查決定書》。
石棉縣公安局提交意見稱,石棉縣公安局石公(回)行終止決字﹝2019﹞1號《終止案件調(diào)查決定書》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2019年4月6日,5月25日,葉秀成及家人先后兩次將葉秀文、葉秀中種植在葉秀成土地內(nèi)的農(nóng)作物拔除,該事實有現(xiàn)場勘查筆錄、詢問筆錄、法院生效民事判決以及葉秀成與葉秀中土地四至邊界認定協(xié)議書等證據(jù)證實。石棉縣公安局作出《終止案件調(diào)查決定書》,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依法駁回葉秀中、葉秀文的再審申請。
雅安市公安局提交意見稱,雅安市公安局復議程序合法,本案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程序合法。請求依法駁回葉秀中、葉秀文的再審申請
判決結(jié)果
駁回葉秀中、葉秀文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黃丹
審判員向森輝
審判員李潔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法官助理唐爽
書記員周依霈
判決日期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