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印象物業(yè)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訴盧正宗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8)桂1302民初2163號
判決日期:2020-12-14
法院:來賓市興賓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廣西印象物業(yè)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訴被告盧正宗勞動爭議、人事爭議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16日立案,原告于2018年10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準予原告廣西印象物業(yè)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受理費10元,減半收取5元,由原告廣西印象物業(yè)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已交)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邱岳山
審判員周黎莉
人民陪審員李家妥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蘭嵐
判決日期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