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清泉供水中心與科左中旗保康鎮(zhèn)新立窯村委會、甘肅省農(nóng)墾建筑工程公司財產(chǎn)損害賠償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內(nèi)0521民初49號
判決日期:2020-12-14
法院:科爾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科左中旗清泉供水中心與被告科左中旗??垫?zhèn)新立窯村委會、甘肅省農(nóng)墾建筑工程公司財產(chǎn)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原告科左中旗清泉供水中心于2020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科左中旗清泉供水中心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983元,減半收取491.50元,由原告科左中旗清泉供水中心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楊春娟
審判員董發(fā)
審判員白銀梅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書記員張子揚
判決日期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