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元縣頂峰混凝土有限公司與云和縣城關建筑公司、浙江順翔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1126民初1853號
判決日期:2020-12-04
法院:慶元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慶元縣頂峰混凝土有限公司與被告云和縣城關建筑公司、浙江順翔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0日立案。原告于11月30日向本院申請因已達成和解撤回起訴,且原告在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后,未按期預交案件受理費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慶元縣頂峰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合議庭
審判員吳小才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吳為君
書記員朱丹
判決日期
20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