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世紀方舟律師事務所與王杏茹、崔永生委托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冀0184民初3571號
判決日期:2020-12-01
法院:新樂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河北世紀方舟律師事務所與被告王杏茹、崔永生委托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1日立案。原告河北世紀方舟律師事務所于2019年1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準許河北世紀方舟律師事務所撤訴。
案件受理費300元,減半收取計150(實收部分)元,由原告河北世紀方舟律師事務所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李紅朝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書記員張美玲
判決日期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