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與岳陽師園教育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岳陽市師大附屬南湖學校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湘0602民初7958號
判決日期:2020-11-30
法院: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湖南安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岳陽師園教育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岳陽市師大附屬南湖學校合同糾紛一案,原告湖南安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岳陽師園教育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岳陽市師大附屬南湖學校經過協(xié)商達成和解,原告湖南安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湖南安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案件受理費3600元,減半收取1800元,由原告湖南安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擔
合議庭
審判員羅頌利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書記員馮葉
判決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