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宏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博海威瑪(煙臺)機械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0691財保438號
判決日期:2020-11-19
法院:山東省煙臺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煙臺宏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博海威瑪(煙臺)機械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20年8月2日向本院提出財產(chǎn)保全申請,要求依法凍結被申請人的銀行存款26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應價值的其它財產(chǎn)。申請人以中國大地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煙臺中心支公司出具的保單保函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博海威瑪(煙臺)機械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內存款26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應價值的其它財產(chǎn)。保全期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煙臺宏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單偉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呂芍慧
判決日期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