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某某與被告西安石油勘探儀器總廠工程車分廠;陜西恒通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8)陜0425民初1154號
判決日期:2018-09-14
法院:陜西省禮泉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韓某某與被告西安石油勘探儀器總廠工程車分廠;陜西恒通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7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進行了審理。
本院在審理本案中,原告韓某某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應按自動撤訴處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撤訴處理。
案件受理費10元,減半收取計5元,由韓某某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張黨庫
審判員都麗
人民陪審員符同儒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書記員王嬌
判決日期
2018-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