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1江蘇海峰電力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新疆國泰新華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蘇06民初751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07-28
法院: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江蘇海峰電力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訴新疆國泰新華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5日立案。原告江蘇海峰電力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準許江蘇海峰電力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5781元,減半收取2890.5元,財產保全費2270元,以上合計5160.5元,由江蘇海峰電力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朱艷
審判員陳卓
審判員陳燮峰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
書記員張燕
判決日期
202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