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縣吉隆電技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冀0828民初989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04-26
法院:河北省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請人恒豐科技公司與被申請人吉隆電技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3日作出(2020)冀0828民初989號民事裁定書,對被申請人吉隆電技公司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農業(yè)農村局的工程款143441.90元予以凍結。申請人恒豐科技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請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對被申請人吉隆電技公司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農業(yè)農村局的工程款143441.90元予以解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合議庭
審判員王文敏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書記員吳香雨
判決日期
2020-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