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通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刁新路債權人代位權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jiān)督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遼民申3879號
判決日期:2020-01-20
法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營口通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達公司)因與被申請人刁新路,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營口通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一審第三人劉慶禎、劉慶富債權人代位權糾紛一案,不服遼寧省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遼08民再9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通達公司申請再審稱,第一,刁新路行使代位權的債務人主體錯誤。通達公司應當支付工程款的權利人是劉慶禎,并非劉慶富。第二,本案無到期債權,剩余的60113元不是工程質保金,該筆工程款所對應的工程尚未施工完畢,屬于未完工程的施工費用。故通達公司的再審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六)項規(guī)定的情形。請求撤銷二審判決,依法改判駁回刁新路的訴訟請求
判決結果
駁回營口通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丁海
審判員馬凱
審判員高山丹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閻明章
書記員丁威揚
判決日期
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