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麗水市創(chuàng)意環(huán)境工程服務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浙11民終1568號
判決日期:2020-01-19
法院: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麗水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因與被上訴人麗水市創(chuàng)意環(huán)境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原審被告任天峰追償權糾紛一案,不服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qū)人民法院(2019)浙1102民初5754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9年11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一、撤銷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qū)人民法院(2019)浙1102民初5754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fā)回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qū)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麗水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2051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丁悅琛
審判員金曉紅
審判員張玲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代書記員林森森
判決日期
202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