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晨與鄧維等民間借貸糾紛再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京03民再69號
判決日期:2020-01-07
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當(dāng)事人信息
張宏志與郝煜、董松壽、董松燕、鄧維、程晨、北京四庫國際教育投資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一審法院)于2016年2月19日作出(2015)朝民(商)初字第03092號民事判決,各方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程晨不服該終審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于2016年11月18日作出(2016)京03民申755號民事裁定,提審本案。2016年12月12日,本院作出(2016)京03民再86號民事裁定,撤銷本院(2015)朝民(商)初字第03092號民事判決,將本案發(fā)回一審法院重審。2017年7月26日,一審法院作出(2017)京0105民再6號民事判決,程晨不服該判決,上訴至本院,本院于2017年12月28日作出(2017)京03民再115號民事判決,撤銷一審法院(2017)京0105民再6號民事判決,將案件發(fā)回一審法院重審。一審法院于2019年3月27日作出(2018)京0105民再25號民事判決。程晨不服該判決,向本院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一、撤銷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再25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fā)回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重審
合議庭
審判長韓靜
審判員趙暉
審判員孫穎穎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高明正
書記員徐曼
判決日期
202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