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赫普電力科技有限公司與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發(fā)電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quán)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吉01知民初98號
判決日期:2019-12-30
法院: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赫普電力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發(fā)電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quán)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5日立案。案件審理過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許原告北京赫普電力科技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1000元減半收取為500元,由原告北京赫普電力科技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單艷芳
審判員姜曉濤
審判員李金萍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書記員楊皓翔
判決日期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