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久盛船業(yè)有限公司與張家港市久順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zhí)行裁定書
案號:(2019)蘇0582民初8264號
判決日期:2019-07-05
法院: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張家港市久盛船業(yè)有限公司、張家港市久順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19年7月5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張家港市久盛船業(yè)有限公司、張家港市久順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人民幣17萬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申請人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以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蘇州中心支公司出具的保函作為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張家港市久盛船業(yè)有限公司、張家港市久順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人民幣17萬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凍結被申請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人申請延長期限的,續(xù)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
本裁定立即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合議庭
審判員咸玉寶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書記員馬雅蕾
判決日期
201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