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洪霞與河南東方建設集團琿春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3)琿民二初字第542號
判決日期:2013-12-04
法院:吉林省琿春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甘洪霞訴被告河南東方建設集團琿春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甘洪霞于2013年12月4日,向本院申請撤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甘洪霞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730元,減半收取365元,其它訴訟費100元,合計465元,由原告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閆立霞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書記員孫瀟
判決日期
201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