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勇舟、周昌輝、謝永明等敲詐勒索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案號:(2019)桂0324刑初9號
判決日期:2019-02-26
法院:全州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全州縣人民檢察院以全檢刑訴(2018)360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蔣勇舟、周昌輝、謝永明、黃超、蔣昱犯敲詐勒索罪、被告人蔣建華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于2019年1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全州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盤龍軍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蔣勇舟、周昌輝、謝永明、黃超、蔣昱、蔣建華及辯護人朱繼斌、XX、蔣征財、鄧學永、唐恒到庭參加了訴訟?,F(xiàn)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9-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