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玉山、耿翠玲與劉娟、魏海艷等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蘇13民終1800號
判決日期:2018-09-11
法院: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榮玉山、耿翠玲因與被上訴人劉娟、魏海艷、邱敏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法院(2017)蘇1322民初13937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榮玉山、耿翠玲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王安桂到庭參加訴訟。被上訴人劉娟、魏海艷、邱敏經(jīng)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8-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