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慶合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與施秉縣牛大場鎮(zhèn)大坪坳上巖場追償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黔2623民初216號
判決日期:2017-11-28
法院:施秉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余慶合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力爆破公司”)與被告施秉縣牛大場鎮(zhèn)大坪坳上巖場(以下簡稱“大坪坳上巖場”)追償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5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在審理過程中,因本案必須以(2016)黔2623民初424號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jù),于2017年4月6日中止審理,2017年9月11日恢復訴訟。本院于2017年9月26日通知岳陽市公路橋梁基建總公司(以下簡稱“岳陽路橋公司”)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原告合力爆破公司委托代理人胡國慶、謝領,被告大坪坳上巖場負責人張彪及委托代理人張光華,第三人岳陽路橋公司委托代理人何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