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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潛在投標人:
南通都市農業(yè)園區(qū)冷庫項目(編號:******—**)招標公告于****年*月**日發(fā)布上網,現發(fā)布補充通知如下:
一、本項目招標文件“二、投標須知→(四)投標報價→**.投標報價編制要求→**.**”現調整為如下內容:
**.**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推薦的材料品牌或者不低于推薦品牌表中推薦品牌等級及標準的其他品牌進行投標報價。中標后必須按投標人所投產品品牌和型號進行采購并報招標人確認后方可進場。
本項目中的“推薦品牌”僅是為保證本建設項目質量而推薦所采購產品(設備)的檔次和功能,投標人可以提供“推薦品牌”也可以提供“非推薦品牌”的產品,提供“非推薦品牌”產品的,其產品檔次、技術參數均需等于或高于推薦品牌。提供“非推薦品牌”產品的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擬投產品技術資料及制冷機組節(jié)能產品認證證書圖片,由評標委員會評審確定,若三分之二及以上評委認定所投產品檔次、技術參數均低于推薦品牌的,屬于重大偏差,視為未能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按廢標處理。
二、招標人推薦材料、設備品牌不調整,以原招標文件為準。投標人投標時需提供推薦材料、設備的《品牌、規(guī)格技術一覽表》(格式自擬)明確所投產品的品牌、型號等信息及制冷機組節(jié)能產品認證證書圖片;提供“非推薦品牌”產品的投標人還需提供擬投產品技術資料及相關證明材料,以上相關資料裝訂在本項目“商務標”內。未按要求提供或由評標委員會評審認定所投產品檔次、技術參數均低于推薦品牌的,作廢標處理。
三、本項目招標文件“二、投標須知→ (六) 開標、評標和定標→第**條增加廢標條款如下:
**.**.未按要求提供《品牌、規(guī)格技術一覽表》的;未提供制冷機組節(jié)能產品認證證書圖片的;提供“非推薦品牌”產品的投標人未提供擬投產品技術資料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提供“非推薦品牌”產品的投標人提供擬投產品技術資料及相關證明材料由評標委員會評審認定所投產品檔次、技術參數均低于推薦品牌的。
四、本補充通知與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補充通知為準。
五、本補充通知作為本工程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各投標人具有約束作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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