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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鼻窦内窥镜器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鼻窦内窥镜器械采购。
(*)采购范围:采购文件内全部内容,不限于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包划分:*个包
(*)交货期:**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成交情况
成交人:登录后查看
成交价:(小写)******.** 元;(大写)壹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满村镇经六路西侧**栋-***室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红恩、朱新民、刘迎辉(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及国家发改办[****]***号、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元按****元收取。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号
联系人和电话:孙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洛阳市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楼****室
联系人和电话:史先生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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