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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工業(yè)園區(qū)****泄露檢測與修復信息管理系統(tǒng)建設項目成交公告
一、項目名稱:宿州市工業(yè)園區(qū)****泄露檢測與修復信息管理系統(tǒng)建設項目
二、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登錄后查看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銅陵市石城路電子工業(yè)區(qū)
中標(成交)金額:******元
三、評審專家名單:楊寶生(組長)、嚴亮、張浩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登錄后查看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宿州市埇橋區(qū)元一新天地**棟**樓,聯(lián)系電話:***********。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宿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六、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采購人信息
名 稱:宿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地 址:宿州市淮河西路**號
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登錄后查看
地 址:宿州市埇橋區(qū)元一新天地**棟**樓
聯(lián)系方式:曹楠 ***********
項目聯(lián)系人:曹楠
電 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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