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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向我局提出关于“银城广场**-*幢商住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银城广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登录后查看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银城广场**-*幢商住楼
建设项目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高冲岭*区银城广场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方案概况:主要调整为:
*.银城广场**-*幢商住楼*-*轴交*-*轴骑楼柱位置及以上层飘出的阳台角由北往南(*-*轴往*-*轴)退****;
*.天面层增加楼梯间,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计容面积不变。
*.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不变。其他详见公示图。
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限:**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登录后查看公示公告栏或项目现场公示牌。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 陈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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