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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 **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滨州市黄河六路、渤海十路以西天泰学府壹号*号楼*-***号不动产。
起拍价:******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委托手续和身份证明材料;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行使有关权利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天提交申请书。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日止接受咨询上午*:**-**:**、下午*:**-*:**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最后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天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成交价款,拍卖余款应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账户名称: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电话: ****-*******(朱法官)
监督电话:****-*******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滨州市渤海二十二路***号。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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