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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市人民法院
關于拍賣浙******號機動車一輛的公告
義烏市人民法院將于****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止(延時的除外)在義烏市人民法院京東網(wǎng)絡司法拍賣網(wǎng)絡平臺上(網(wǎng)址:登錄后查看,戶名:義烏市人民法院)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xiàn)公告如下:
第一節(jié) 拍品介紹
一、拍品基本情況描述
****寶馬 ** *.** 手自一體 機動車,拍品情況請參考附件《機動車檢測評估意見書》(報告編號:************)、《網(wǎng)絡詢價報告》、《浙******車輛信息》和《財產(chǎn)調(diào)查表》所示。
二、拍品其他關聯(lián)事項披露
(一)檢測披露
檢測評估本拍品為非事故車,非火燒車,非泡水車,車輛有刮擦;輪胎鋼圈有磨損等。具體檢測情況請參考編號為************的《機動車檢測評估意見書》。
受檢測場地和檢測方式(不允許拆解、轉移、路試、讀表)等各項限制,拍前檢測僅為車輛靜態(tài)檢測及外觀檢測,未能對車輛底盤部件、電子設備、電池壽命、線路等其他隱性情況檢測,無法披露該類瑕疵,已披露的瑕疵情況僅供參考,檢測結論只反映被檢測車輛在檢測當日的受檢狀態(tài),不作為車輛交付日車輛實際狀況的判定。拍賣法院對機動車瑕疵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一切以競買人自行查看車輛現(xiàn)狀為準。
(二)鑰匙
有。
(三)違章、年檢、保險等
請各競買人在拍前自行向職能部門咨詢確認并慎重考慮此類因素對車輛價值的影響。
(四)排放標準
以車管所實際檢測數(shù)據(jù)為準。
(五)瑕疵責任
已披露的瑕疵情況僅供參考,檢測結論只反映被檢測車輛在檢測當日的受檢狀態(tài),不作為車輛交付日車輛實際狀況的判定。
拍賣法院對機動車瑕疵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一切以競買人自行查看車輛現(xiàn)狀為準。
(六)過戶
*.由于各地車輛管理部門對入籍車輛有不同規(guī)定,請競買人自行了解車輛轉入地的車輛管理政策、限購政策、上牌政策和環(huán)保政策等規(guī)定,若因不符合過戶條件導致無法過戶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不能過戶等責任。
*.拍賣人不作過戶的任何承諾。
(七)稅費承擔
過戶涉及的相關稅費、違章處理、年檢、保險、維修、單證補換等一切費用,請各競買人自行向相關職能部門咨詢確認,并全部由買受人承擔。
(八)停車費承擔
本車輛自****年*月**日開始計算停車費用至提車日,費用標準為**元/天,該費用由買受人承擔,于提車時繳清。
(九)看車、提車地點及時間
義烏小站:義烏市民航路**號輔路向內(nèi)***米。
看車時間:每周周二、周四。(需提前預約,聯(lián)系電話:***********,程先生)
出庫時間:每周周一、周三、周五。(需按法院指令并自行前往停放點提取)
第二節(jié) 競買人及其他關系人
一、競買人條件限制
下列機構和人員不得競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與其行為相關的拍賣財產(chǎn):(一)負責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二)網(wǎng)絡服務提供者;(三)承擔拍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四)第(一)至(三)項規(guī)定主體的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
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競買人適格條件
除上述第一條規(guī)則限制外的其他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三、優(yōu)先購買權人
截止公告日未發(fā)現(xiàn)優(yōu)先購買權人及無法通知的當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賣公告前*日為公示通知期。
優(yōu)先購買權人參加競買的,應于開拍*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證明,資格經(jīng)法院確認后才能參與競買,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對本標的物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四、其他
與本車輛有關人員,如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質(zhì)押權人)、優(yōu)先購買權人等均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亦可通過司法拍賣平臺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五、委托代理
*.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京東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競買開始前*個工作日向義烏市人民法院辦理委托手續(xù)。
*.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義烏市人民法院辦理交接手續(xù)。如委托手續(xù)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第三節(jié) 拍賣競價規(guī)則
一、定價依據(jù)、起拍價及保證金
(一)定價依據(jù)和起拍價格
車輛網(wǎng)絡詢價參考為******元,按照司法拍賣規(guī)則確定本車輛起拍價價格為******元。
(二)競買保證金
本車輛競買保證金為*****元,拍賣競價前京東系統(tǒng)將凍結競買人京東賬戶內(nèi)的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競買人競買成功后悔拍的,將沒收全部保證金。
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被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
二、拍賣競價方式及增加幅度
*.本次拍賣為增價拍賣,增價幅度為****元或其整數(shù)倍。
*.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分鐘。
三、成交價確定規(guī)則
拍賣保留價即為起拍價,一人或一人以上報名,拍賣結束時最高出價為成交價,出價最高的競價人即為競得人(買受人)。
四、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分鐘。
第四節(jié) 款項支付
一、競買保證金轉拍賣款
競得人于拍賣開始前凍結的保證金將由司法拍賣平臺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作為拍賣款。
二、尾款支付
拍賣尾款須在****年**月**日**:**點前繳入法院指定的如下賬戶:
戶名:登錄后查看
開戶行:義烏市人民法院案款專戶
賬號:**** **** **** **** ***
請備注買受人姓名與車牌號。
三、其他轉款注意事項
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因賬戶限額或其他轉款限制導致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網(wǎng)上充值銀行并根據(jù)實際需求提前安排資金。各大銀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額情況可上京東網(wǎng)查詢或撥打京東客服***-***-****咨詢。
第五節(jié) 拍賣競買結果
一、流拍
本場拍賣為第一次拍賣,拍賣競價期間無人出價的,本次拍賣流拍。流拍后,拍賣人將在同一平臺組織再次拍賣。
二、成交
(一)尾款支付
買受人應按照本公告第五節(jié)第二條的規(guī)定,如期全額支付拍賣尾款。
(二)成交文書
*.依照法釋〔****〕**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wǎng)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競買人成功競得網(wǎng)拍標的物后,司法網(wǎng)拍平臺將生成相應《司法拍賣網(wǎng)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網(wǎng)拍競買號等信息。
*.根據(jù)成交結果,拍賣人向買受人電子送達執(zhí)行裁定書(成交)、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成交確認書等成交文書。買受人可根據(jù)需要自行打印。
(三)提車及過戶
*. 提車:成交手續(xù)辦結后,買受人依照法院指令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親自前往車輛停放點提取車輛。
*.過戶:提車后,買受人自行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
*.稅費承擔:過戶涉及的相關稅費、違章處理、年檢、保險、維修、單證補換等一切費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停車費承擔:提車時,買受人需按本公告第一節(jié)第三條第(八)款規(guī)定先向停車小站繳清停車費。若需停車費發(fā)票的,請向小站要求開具。
(四)悔拍及重新拍賣
*.悔拍: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chǎn)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zhí)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chǎn)相關的被執(zhí)行人的債務。重新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價,若保證金數(shù)額無法補足的,由原買受人補交剩余差價;拒不補交的,強制執(zhí)行。悔拍后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重新拍賣:買受人逾期未支付拍賣款或因買受人資格問題導致無法過戶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第六節(jié) 其他
一、競買前須知
*.競買人在競買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fā)布的拍賣公告和拍賣須知。
*.競買人在競買前請務必仔細查看車輛現(xiàn)狀并對車輛是否經(jīng)過保養(yǎng)、重大維修、有無拼裝、車輛違章、保險、年檢等所有可能影響過戶或車輛價值的情況進行考量后再慎重決定是否競買,對所有因車輛情況影響車輛價值或過戶的因素,拍賣人(即法院)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公告更新
請各競買人關注公告更新,若拍賣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內(nèi)容為準。
三、異議
對上述標的物權屬有異議者,請在開拍一周前與本院聯(lián)系,并提供相應的證據(jù)。
(四)貸款
競買人如需銀行貸款,請自行向相關銀行咨詢。
(五)特別提醒
本次拍賣不向競買人及當事人收取任何傭金費用,各競買人務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六)聯(lián)系方式
咨詢看樣:云執(zhí)車義烏小站 ***********,程先生。
法院拍賣咨詢電話:***********、***********(拍品詳情、拍賣流程)
承辦法官電話:****-********(陳法官,領取法律文書等)
法院監(jiān)督電話:****-********
聯(lián)系地址:義烏市香山路***號
網(wǎng)址:登錄后查看
詳細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訴訟資產(chǎn)網(wǎng)(登錄后查看)”上查詢。
義烏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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